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应坚持供给侧改革的建议》(第0107号)提案的答复-j9九游

  • 发布时间:2023-02-17 13:24:42
  • 编辑:省工信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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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省委:

  您委提出的《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应坚持供给侧改革》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

  做好顶层设计。编制印发了《辽宁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将扎实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作为“十四五”期间建设智造强省的战略性举措。同时,指导各地区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及相关配套措施,全力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

  推动企业智能化服务化改造。在有为副省长亲自推动下,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已举办5次数字化转型对接交流会,撮合项目198项、应用场景678个。组织华为、紫光中德等服务商为企业开展服务诊断530次。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71个,举办《工业大讲堂》等活动,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近9万户企业上云,其中工业企业近2万户,分别比2019年增加了4万户和1万户。

  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围绕限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节点目标,推动本钢、东北特钢、鞍山宝得、海城恒盛、辽宁新澎辉高炉改造和辽宁新澎辉转炉改造等,淘汰了一批限制类钢铁冶炼装备。围绕辽宁省石化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辽宁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编制、辽宁省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编制进行课题研究。制定《辽宁省变压器能效提升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推进淘汰低效变压器。

  加强政策支持和投资引导。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设立数字化改造、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2021年技术改造专项共支持89个项目,补助资金2.87亿元。省金融监管局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中国人寿辽宁分公司等重点机构专题会商,推动加大对辽宁工业领域的金融支持。未来五年,国开行计划向渤海造船厂技术改造等重点项目提供746亿元意向融资支持。并将梳理的249个工业领域项目,贷款需求178.1亿元,推介给省内金融机构,促进信贷资金精准投放。

  (二)加快培育创新主体

  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建立“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级梯度培育体系,截至目前,我省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14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75家、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1276项。推动45户企业和12个平台获评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和示范平台,获中央财政资金1.12亿元。培育国家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7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9家。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免企业税费99.4亿元。

  加快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省科技厅持续推进科技供给侧改革,针对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科技企业数量突破2.3万家、增速超过25%以上。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600个。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争创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80个。对新备案的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奖励性后补助支持。省教育厅推进高校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高校优势学科,组建学校重点实验室。组织高校建设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会,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三)加快国企供给侧动力转换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先后完成招商局集团与辽宁港口企业、华润健康与辽宁健康产业集团、通用技术集团与沈阳机床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省级层面组建交投集团、辽水集团等企业集团,省属煤炭等9户能源类企业整合为省能源控股集团。完成鞍钢本钢重组,粗钢产能达到6300万吨。目前,省市通过重组整合、破产清算、工商注销等方式同步减压法人户数和管理层级,共减少法人510户。

  推动国有企业培育新动能。出台《关于推进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省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目前,全省国有企业累计建立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公共研发平台141个,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96项,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4家,拥有先进汽车用钢开发与应用技术、国家能源页岩油研发(实验)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等一批国家实验室。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支持传统企业技术改造方面:

  1.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的实施方案》,用于指导企业围绕智能化改造、节能降碳改造、服务型制造、技术创新、精品化改造、集聚化改造等重点领域,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编制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到2025年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力争超过30%。

  2.马上启动实施2022年技术改造专项。支持企业围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质增效和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支持重点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清洁生产和超低排放改造升级等绿色化改造进行改造升级。

  3.持续加大金融信贷资金支持。继续深化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持续加大信贷力度,优化信贷结构。组织开展多层次银企对接,通过金融机构产品推介、融资企业项目路演、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更好发挥金融对工业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

  ——加快培育各种创新主体方面:

  1.优化创新生态,增强发展动力。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导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各市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措施。组织财税、科技和金融等方面专家团队,面向全省科技中小微企业,开展系列政策宣讲培训等活动,让更多科技企业充分享受科技政策红利。2022年,力争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及入库数增长率均达到25%以上,分别达到18000家、9300家。

  2.强化源头挖掘,培育科技苗企业。实施省科技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重点面向科研人员初创企业,支持进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开发先进技术和产品、人才团队交流合作、科技创新券和科技服务等内容,培育壮大科技苗企业群体。组织高校院所进园区行动。针对全省高新区特色产业集群,组织省内外相关高校院所专家团队,带技术、带项目进高新区对接,促进技术成果在高新区落地。

  3.加大政策扶持,提升服务质量。支持雏鹰企业、科技中小微企业建设提升类联盟,重点支持300个产学研合作成效明显的盟主企业。在全省建立大小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单位名录,支持科技中小微企业在名录单位进行技术检测、中试测试、科技服务等活动,发放创新券给予支持。实施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后奖补计划。鼓励科技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备案工作,对纳入名单的瞪羚独角兽企业实施20万元、50万元后奖补。推进各市政府、高新区制定配套奖补政策。

  4.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省国资委建立企业研发投入长效机制。利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制订一批国家或行业标准,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实施省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示范专项行动。新组建一批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方面:

  1.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企业集团层面兼并重组,推动重要骨干企业和重要行业资产向省级层面集中。加强战略规划引领,整合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项目、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投入,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与创新发展。加快实施部分非主业酒店、餐饮、房地产、建筑、施工等板块清理及专业化整合。

  2.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工作。持续优化调整主业,推动非主业中仍有市场价值的业务,向主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聚。对于不具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企业(业务),坚决清理退出。持续深入开展参股投资清理整治,严控新增非主业投资,巩固“非主业、非优势,低效资产、无效资产”处置成果。持续压减法人户数,省属企业2022年再减170户。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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