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j9九游
- 发布时间:2009-12-08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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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证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避免暗箱操作,我委加强了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尤其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建后,又调整成立了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张耀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和纪检组组长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综合法规处处长、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书记、监察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等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2、明确职责分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全委公开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受理和处理向我委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协调有关处室做好公众申请的答复工作;综合法规处负责整理全委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事项程序(流程),以及收费项目及标准,并起草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材料;人事处负责整理省经济和信息化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有关事项等材料;监察室负责对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信息中心负责创建信息公开的专门栏目,负责发布、维护在网络上公开的有关信息;各职能处室按照各自业务工作,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要求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统筹兼顾,密切合作,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完善制度,强化制度监督。按照政府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在原制度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机构职能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行政事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人事、行政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对公开的项目,做到边实施、边监督、边总结、边完善,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二、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透明
对我委信息公开的内容,总的要求是,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我委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
1、公开工作职责。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我委“三定”方案和省编办有关文件,公开我委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等。
2、公开行政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凡涉及我委的各种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我委起草的政策性文件,除涉密和不宜公开的之外,要全部公开。
3、公开全省工业经济信息。主要包括全省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各行业动态、产业政策、科技创新、技改贴息、招商引资、资源节约、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
4、公开行政许可审批及收费事项。为方便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事项申请人,要将我委承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程序等内容,采取适当的方式向企业和社会公开。
5、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我委行政执法职能的内容、依据、执法结果,均应予以公开。
6、公开其他应公开的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如有关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的受理和处理等有关问题。
同时对人事、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实行对委内公开。干部交流、考核奖惩、任免情况要在全委范围内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向委党组汇报。
直属单位要按照厂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的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开相关事项,全面推进本单位的厂务和院务公开工作。
除主动公开的事项外,我委也将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或信息。对一些重要的工作事项以及工业经济方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公开工作,
三、以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辽宁省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特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委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办了工业动态信息专刊,定期编印工业经济方面的工作信息及其他动态信息,向委内、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根据我委工作实际不定期的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利用省政府网站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大经济活动。并在辽宁日报公开省经委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召开《辽宁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全省节能减排》、《全省节能降耗及全民节能行动》等新闻发布会,开展形式多样信息公开活动,以此来向社会扩大和宣传重大经济活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除积极参加省里举办的各项新闻发布会外,还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我委的各类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
四、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全面反映全委工作动态
为全面准确反映全委工作,不断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和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对网站进行改版。2009年4月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后,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2009年11月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在三定方案发布后正式对社会开通,截止今年3月中旬,网站已向社会发布信息700余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0余条,分别从机构职能、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信息公开、机关建设、综合资讯、通知通告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建设工作,半年多来对版面、栏目反复研究论证,并在内部进行试运行,11月初省经信委“三定”方案公布后,网站立即投入了正式运行,对新改版的网站普遍反映良好,受到企业、社会和机关的好评。
五、建立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学习培训
组织全委干部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会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与我们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使大家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具体程序,积极探索管理和监督信息公开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学习,使全委机关干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自觉强化了“五种意识”,即改革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效率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参与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加强评议监督,保证不走过场,建立了科学的考核体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建设,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积极加强政府法制化建设要求,将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积极稳步推进机关信息公开及依法行政工作。
1、梳理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工作。省经信委组建后,首先对整合后的执法机构及职能进行梳理。经过梳理执法依据,落实执法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全委执法工作,为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明确了执法的法律依据。全委负责实施的有关全省工业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34部。其中涉及行政处罚职责的法律规定14部,主要对电力、禁止化学武器、新型墙体材料、无线电台站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节能、盐业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八个方面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明确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和内容。其中职权执法主体1个,为省经信委,负责电力、禁止化学武器、新型墙体材料、无线电台站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授权执法主体1个,为省盐务局,主要负责全省盐业行政执法;受省经委委托执法主体2个,为省节能监察中心和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分别负责节能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执法。
三是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及管理机构。目前具有行政许可事项28项,分别由石化处、科技处、电力处、医药处、无线电管理处、军工安全和民爆器材管理处承担;委直属单位有4项,由省盐务局承担。这些许可事项都是经过省政府公布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主体资格合法,工作中能够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办理许可,全部许可事项都不收费。
四是明确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并上网公示。对涉及我委处罚职责的14部法律依据中48条处罚条款分解细化,合理缩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划分出204个处罚档次,统一编制了《全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并上网公示,从源头上限制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过大问题,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五是明确了岗位责任。通过梳理,不仅明确了职能,更重要地是明确了岗位责任,对“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权责一致的思想有了更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有利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
2、强化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每年都制定下发《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对考核内容、考核部门、考核方法、考核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强化责任制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几年来没有出现违规违法行政行为,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我委已经连续多年荣获省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
3、积极立法,推进经济和信息化委法规体系建设。我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每年年初都积极申报立法项目,积极加强工业和信息化法规体系建设。2000年以来,几乎每年都有一部法规规章出台。目前我委先后出台地方法规5部,政府规章6部。今年的《辽宁省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定》立法是国内第一个提出装备制造业立法的省份,今年底将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通过不断立法,使经济和信息化委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依法管理工业经济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工作能够更加公开透明,有法可依。
4、加强制度建设,使依法行政更加规范透明。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通过积极加强制度建设,使依法行政更加规范透明。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日常工作规范化管理。我委先后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若干制度》,《行政许可格式文本》、《立法工作指导意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关于推进依法决策工作指导意见》等多项综合性工作制度。二是业务处室认真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依法备案公示。各业务处室每年都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将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工作制度。根据管理职责依法制定管理办法,并依法进行备案,通过备案审查机制进一步保证制定的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合法。三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积极应对突发事件。近些年先后制定了《全委综合应急预案》、《辽宁省应对电力供求紧张情况的工作预案》、《辽宁省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预案》和《辽宁省医药储备应急预案》、《辽宁省电力供应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这些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六、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部门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部分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政府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途径,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按照省政府三定方案职能要求,积极准备编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工作,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增加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透明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从办事层面公开向多领域延伸。